公務員聘任制正成為一股潮流。
公務員錄用制度改革的根本價值取向是建設一支高效精干、勤政為民的國家行政隊伍。無論是以“選調生”方式拓展行政人才來源渠道,以此培養(yǎng)優(yōu)秀行政人才隊伍;還是實行“政府雇員制”,將契約形式引入政府機構借以提高行政效率;種種公務員錄用制度的改革創(chuàng)新,都是在公眾熱切盼望中閃亮登場,又隨著時間的推移,日趨平淡并習以為常。究其原因就是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政府機關的“官本位”色彩,解決體制上的罔顧下情、唯上是從。
當領導權威大于法治權威,身份取向高于成就取向時,公務員錄用起點上的種種創(chuàng)新,在官場積弊深潭中泛起的陣陣漣漪就會漸漸消弭散盡。切實的為民改革一旦被公眾聚焦,如果不能取得預期效果就會失信于民。同樣各地密集試行的公務員聘任制,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官本位”這個本源同宗的問題所在,同樣會陷入走過場的窠臼中。
“官本位”是指一個國家的社會價值觀是以“官”來定位,官大的社會價值就高,官小的身價自然小,與官不相干的職業(yè)比照“官”來定位各自的價值。“地方書協(xié)主席字畫被以千萬收藏,下臺后貶值百萬”的現象就是這種現實栩栩如生的真實寫照。全國各地人頭攢動爭先恐后公務員報考大軍中,又有多少人是懷揣著求穩(wěn)的“夢”,坐等論資排輩的“官”,幻想在現實庸俗的衡量體系中,將自己的所謂社會價值最大化。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一個國家的活力和創(chuàng)造力。
在最早實行試點聘任公務員的深圳,簽訂合同滿十年者可按國家規(guī)定改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據報道說在體制上的進步就是一旦因為貪腐等問題被辭退,基本上沒有復出的可能。這隱含著深層的自相矛盾,是不是十年后轉為“終身制”的公務員就可以“再度出山”。那么這種聘任制僅僅是解決了“十年”時間變數問題。事實上真正解決貪腐官員的“再度出山”,不能僅僅依賴錄用時的體制設置,而應該依靠解決“官本位”問題和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現實弊端。
“官本位”回歸到“民本位”的現實路徑在哪?首先要真正建立有利于推動社會發(fā)展的雙向行政負責制。即權力要為權力的來源負責,權力的來源也要為權力負責。在權力獲取的天平上,如果只有感恩沒有責任,失去平衡的公權就會出現問題,而在行政體系內部,沒有責任附帶的干部選人用人機制,只能助長提拔官員泛濫,業(yè)績增長荒蕪,或者做秀不做事,一屆政績幾屆包袱。
其次要弱化“學而優(yōu)則仕”的現實理念。固有的歷史文化傳統(tǒng),讓我們缺乏對多元社會追求的建構。當一個社會對權力的尊崇大于對文化的偏愛,執(zhí)迷于左右他人的公權而放棄思想節(jié)操上的潔身自好,大眾思考就會迷失,社會靈魂就會觸礁,現實功利會讓一個民族航行在激流險灘上。
就如同我們不主張單純通過早教,孩子就能贏在人生的起跑線上一樣,行政制度改革中的公務員聘任制同樣是一場馬拉松比賽,任重道遠,解決當中的“官本位”問題,倡導科學求實尊重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的領導思維,需要官員們深躬自省自我限權,更需要增強對權力的監(jiān)督設計與科學管理,從而真正實現“陽光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