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
A.有效 B.無效 C.部分有效 D.在撤銷死亡宣告后有效
2.公民參與合伙關系,( )出資。
A.可以用勞務 B.必須用資金 C.必須用實物 D.必須用資金或實物
3.法人、個體工商戶也享有人身權,包括( )。
A.姓名權和名譽權 B.名譽權和經營權
C.經營權和隱私權 D.名稱權和名譽權
4.甲出差前將家中的一臺彩電交由鄰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間,乙將彩電賣給丙,丙以為彩電為乙所有,便以合理價格購得。對此,( )。
A.甲不得向丙請求返還彩電 B.甲可要求丙返還彩電
C.甲可要求乙與丙共同承擔賠償責任D.甲可要求丙賠償損失
5.就要約所作的以下表述中,( )的表述是正確的。
A.要約在發(fā)出時生效 B.要約在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C.要約生效后不得撤銷 D.只要受要約人未發(fā)出承諾通知,要約均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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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保證合同主體。保證合同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達成的就第三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協(xié)議。也就是說,保證合同是作為第三人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意思表示方式。因此,保證合同當事人不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也不是債務人和保證人,而是保證人和債權人。故此,本判斷錯誤。
【解析】B。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違約金和定金選擇適用時的選擇權歸屬。一份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和擔保該合同履行的定金條款,為了減少違約方因違約而受到的損失,合同法規(guī)定兩者只能選擇適用。關鍵的問題是誰有選擇權呢?《合同法》第116條規(guī)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據此,可以認定選擇權在守約方。而本題的錯誤在于選擇權屬于違約方,故表述不正確。
【解析】B。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質押合同的成立。質押合同是出質人和質權人訂立的就出質人的動產或權利移交質權人占有而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時,質權人處分質物或者權利并從其變價中優(yōu)先受償的協(xié)議。質押合同的成立因質權標的不同而有所區(qū)別。質權標的是動產的,根據《擔保法》第64條規(guī)定,質權于質物交付時起成立。質權標的是權利的,根據《擔保法》第78條規(guī)定,不同的權利設質,質押合同成立條件也不同。對于以依法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進行登記,質權自登記之日起成立。由此可以看出,股票質押合同也是實踐性合同,不僅雙方當事人簽字,還必須進行登記。本題判斷質押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時生效是錯誤的。
【解析】A。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表見代理。我國《合同法》第49條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該條被認為是表見代理的法律依據。從該條規(guī)定可以看出,表見代理首先存在無權代理行為;其次,第三人在客觀上有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再次,第三人主觀上是善意且無過錯。具備了這三個條件,就構成表見代理,表見代理發(fā)生有權代理的后果。盡管如此,表見代理也不是有權代理,其本質還是無權代理。法律之所以賦予表見代理以有權代理的效力,目的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本題判斷正確。
【解析】B。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訴訟時效的起算。由于訴訟時效的適用是以權利人能夠行使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為前提的。一般來說,權利人在侵權行為發(fā)生之時便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所以《民法通則》第137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本題只表明訴訟時效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沒有“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犯了不周延錯誤,故判斷不正確。